第七章 罗马盛衰,浴血的贪婪之路 - 格拉古兄弟的土地变法

格拉古具有演说家的天赋。他温和宁静的外表,展示出泰然自若的自信;他的演说内容,更是直击国政时弊的要害,强烈地触动着每一位听众的心弦。在竞选护民官时,格拉古壮怀激烈的演说,让民众心潮澎湃;成功当选后,他的变法演讲,更让人激动不已:“山中的野兽,林中的飞鸟,尚且有栖身的巢穴,可是为国征战和阵亡的罗马公民,除了空气和阳光之外,一无所有:没有房屋,没有土地,带着妻儿四处流浪。当统帅们在战场上号召士兵们保卫神殿和祖先的坟墓不受敌人侵犯时,他们是在欺骗士兵。要知道许多罗马人并没有祭父的祭台,没有祖先的坟墓,而他们是为了使别人过上奢华的生活,为了别人发财致富而战斗到死。人们称他们为世界的统治者,但他们连一小块土地都没有。”[2]

    在公众热情的欢呼声中,他提出了土地改革法案:规定罗马公民个人占有的公有土地上限为500罗马亩(约1890亩),家庭土地以两子为限,上限不得超过1000罗马亩(约3780亩);凡超此限的土地,国家一律收回,重新划分为每块30罗马亩(约113亩)的份地,分给无地农民;份地不可剥夺,不可转让,但可以继承;建立三人委员会制定法律,同时赋予其权力来恢复农民的土地。

    消息传出,罗马元老院立刻炸了窝,上层社会的贵族和豪商们更是暴跳如雷,按照新法,他们的大量田产将被没收,身家财富更会严重缩水。

    严重到什么程度呢?

    仅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之后,罗马掠夺的土地就高达400万罗马亩(约1512万亩),加上历次扩张所充公的土地就更为惊人。这些土地产权属于“国有土地”,但早已被贵族和豪商们所圈占。

    罗马历史上曾有土地法案限制个人占有的公有土地不得超过500罗马亩,而格拉古的新法不过是旧法重申罢了。但是,贵族和豪商们从前根本不理睬土地限制法案。罗马历史学家阿庇安曾记载:“豪强大户占据了大部分未分配的土地,时间一长,他们的胆子更大了,认定他们的土地永远不会被剥夺。他们吞并临近的地段和贫穷邻居的份地,一部分是在说服之下购买的,一部分则是以暴力霸占的。因此,他们开始耕种广大的土地,而不是单一的田产,主要使用奴隶从事农业与放牧。”[3]

    在格拉古的时代,贵族占有土地的规模已经非常惊人,如莫西阿努斯(CrassusMucianus)就拥有10万罗马亩(约37.8万亩)土地,庞贝的盟友多米契乌斯至少拥有6万罗马亩(约22.7万亩),恺撒、克拉苏、西塞罗等贵族们,无一不是超级大地主,他们的田产很多都是从圈占公有土地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