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什么不是“中国梦” - 土地流转与农民收入

    收入保险的思路不错,就是成本偏高。如上海松江地区的某个收入保险的保费为35万元,保障金额260余万元。政府必须提供很大比例的补贴,否则保险成本过高,农民难以承受。

    如果保险费用太低,保险公司就很难盈利,因为自然灾害越来越频繁,市场变化也难以预测。有没有大幅降低保险成本,刺激保险公司在全国农村提供大规模收入保险的办法呢?金融创新同样可以提供思路。

    天灾与市场波动,不可能同时发生在全国所有地区和所有农产品之上,跨地区和跨农业作物的风险均摊方式,将大幅降低收入保险的平均价格。保险公司可以把不同地区的收入保险单汇集到一个资产池,与信托公司或投行合作,将其风险与收益进行合理切割,形成标准化的证券产品,在金融市场进行销售。

    保险公司只赚取一定的费用,将全部风险与收益分散给投资人,回笼资金后继续滚动,不断扩大业务规模。金融市场存在着信用违约掉期(CDS)这种对赌企业违约的衍生品,农民收入保险证券则是对赌天灾和市场变化的衍生品。投资人通过购买这种证券,实际上等于参与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单笔保险有亏有赚,但包括不同地区、不同险种的综合证券则肯定赚钱。认购的投资者越多,保险公司就越有能力降低保费成本,惠及的农民也就越多。实际上,保险公司赚取的是业务开拓费,补偿和理赔的资金是由金融市场提供的,而投资人获得的是粮食普遍丰收的大概率收益。

    “农业收入保险证券化”在世界上也没有先例,但是如果能够实现,将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减少财政负担,效果等同于富人对农民进行直接的转移支付,利己利人利国,何乐而不为呢?

    只有让农民富裕起来,才能扩大内需,完成经济转型,促进城镇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