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北宋兴亡,铅华洗尽的沧桑 - “宋朝梦”的破灭

    除了田赋这一国家正税,变相税种也层出不穷。北宋朝廷为了在北方储备军粮,在各地强制摊派购粮,每石官府收购价仅300文,农户已经吃亏不小。不仅如此,官府一石粮食仅付1/4的现金,即75文,剩余3/4以茶折算,而配给茶的市价仅值37文,一石粮食被折成了112文。更可笑的是,连37文的茶也不是现茶,而是农户必须到遥远的产茶区去领取的“茶引”。无奈之下,农户不得不把“茶引”贱卖给商人。最终,农户一石粮食只卖了100文。如果摊派个两三石,农户就得损失收入400文~600文。

    在这些隐性税收之外,其他历代的苛捐杂税地方官府也兼收并蓄。在原南唐统治的江南地区,税种多达17项,买卖牛羊、粮食、田宅有税,自家盖房要交“木税钱”,牛活着有税,死了也要交税(“牛皮钱”),人口多了要承担各种差役,分家过日子则要交“罚钱”;至于蒿钱、鞋钱、脚钱之类更是花样百出。正如朱熹所言:“古者刻剥之法,本朝俱备”。

    苛捐杂税愈演愈烈的根源,正是土地兼并!

    豪强大户的大规模土地兼并,对普通农户极其不利,豪强大户们占有的土地很少纳税。《治平会计录》曾计算:“计其租赋以知顷亩之数,而税赋不加者十居其七。”也就是说,高达70%的土地根本不纳税!其中的绝大部分自然是豪强大户们所占有。宋仁宗初期,土地兼并开始升温,豪强们大量买地却极力隐瞒,往往15亩~20亩地仅缴纳1亩的税金。到宋仁宗晚年,“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伪冒,习以为常,重典莫能禁止焉”。豪强大户隐田漏税的情况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登记在官府的田地从宋真宗时的524万顷,锐减到宋仁宗时的228万顷,宋朝的土地竟然“消失”近半![8]

    田赋锐减迫使官府在其他方面找补回来,本该由豪强大户们承担的田赋,通过各种形式被转嫁到了普通农户身上。

    老百姓过日子本来就是算计茶米油盐这些家用,算来算去,种地的日子哪里还过得下去。在好年景时,也不过是勉强维持温饱,遇到天灾就只能抵押土地,被迫去借高利贷,利息高达100%~300%,一旦欠了高利贷,农户就铁定会失去土地。

    人均50亩地的农户,怎么也算得上是北宋的中产阶级了,在沉重的苛捐杂税压迫之下,越来越多的人被迫卖掉土地,充当豪强们的佃农。而豪强大户所缴纳的田赋正是源于佃农的田租,佃农们本以为卖田投靠豪强大户是一条出路,最终发现这是一条更悲惨的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