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北宋兴亡,铅华洗尽的沧桑 - 6%~7%的富人兼并了60%~70%的土地

北宋的土地兼并与罗马时期惊人地相似,两大帝国都经历了两次兼并高潮,而且后者的规模远大于前者。第一次土地兼并将重创国家的财政税收,导致社会出现严重的贫富分化和税负不公,如果不改革,政权将逐渐陷入危机。第二次土地兼并将比第一次更疯狂,极端的财富分裂将摧毁穷人对政府的一切希望,导致恶性的仇富和仇贵心态。如果改革的最后努力陷于失败,将很快导致流血暴力、持续内战,或外敌入侵,最终是帝国崩溃和王朝倾覆。

    罗马的土地兼并始于包税商阶层的崛起,他们豪夺了全民税收,这是罗马土地兼并的“第一桶金”;北宋则是银行家们通过盐茶票据交易,巧取了政府的盐茶厚利,这同样是全民税收,也是他们进行土地兼并的启动资金。

    北宋历史上的第一次土地兼并大潮,就发生在宋真宗与宋仁宗的统治期间。

    宋真宗于997年即位,998年辽国发动了第六次南侵战争,北宋对辽的军事冲突一直持续到1004年辽国的第九次南征,最终以宋辽的“澶渊之盟”告一段落。正是由于北方战事对粮草的巨大需求,才导致了交引制度的兴盛,从而让京城的金融势力集团坐收暴利,大发国难之财。

    盐茶票据从985年出现,中间经历了短暂的中断,一直持续到1050年前后西夏战争落幕。在60多年中,商人和银行家们席卷的政府专营的茶利、盐利、香利难以计数,从而获得了进行大规模土地兼并的雄厚资金。

    “富者有资可以买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而朝廷对土地兼并却完全放任自流,即所谓“不抑兼并”的国家政策。或者说,北宋从来就没有任何经济政策。从政府干预经济的角度上看,北宋堪称是奉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的先驱。

    北宋立国之初,由于均田制的崩溃,原来属于国家调节之用的荒地、未垦地,任何人都可占有垦荒,只要在官府登记备案,到时按章纳税即可。至于这些土地归谁所有,占有的数量有多少,官府既不关心,也不干预。对于私人土地的买卖,官府的态度也是自由和放任的,只要买卖双方自愿成交,他们只需将田契送交官府备案,盖上官府的印信(所谓“红契”),并缴纳田契税,交易就算完成了,从此新主人负责田赋的上缴。

    如果田地过户不经过官府,田契上没盖官府的印信,这就是所谓的“白契”,官府不承认其合法性。对于白契,官府只是坚持交易必须报备,而非干预交易本身。如果是国有土地,租种土地的人并没有土地所有权,但有“田面权”,就是北宋版的“小产权”,土地也能够买卖流通。